宣恩:“好心红娘”牵线搭桥,冒充“对象”骗取12万余元
文章分类:婚庆婚嫁 发布时间:2023-12-14 阅读: 2274
近日,由宣恩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某诈骗案一审宣判,被告人陈某以所谓“红娘”身份介绍对象为名行诈骗之实,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。
“我有个亲戚的女儿也是单身,人很好,我看你们很合适,要不要认识一下?”小军和陈某本是邻居,2019年底,经过一次顺路搭车的谈话后,陈某偶然得知小军还没有结婚,便主动说要给他介绍女朋友。听说对象“小琴”漂亮又懂事,小军很是高兴。但陈某并没有将“小琴”直接介绍给小军认识,而是以“小琴”害羞,要慢慢撮合双方为由,让小军耐心等待。
随后小军外出务工,一天突然接到陈某的电话,电话里陈某称“小琴”的信用卡透支,没有钱还,希望小军能帮帮她。为了博取“小琴”的好感,小军没有怀疑地向陈某转账5000元。“你帮她渡过了难关,她肯定很感激你,就会考虑你们的事情。等年底你们都回来了就可以见面,再商量以后的事。”听了陈某的话,小军更加放松了警惕。
2020年至2022年期间,陈某以帮助“小琴”偿还信用卡、“小琴”父亲重病住院、“小琴”出车祸等为由,多次向小军提出帮“小琴”借款,小军前后多次向陈某转账共计75000元。“我也是为了帮你才给‘小琴’借钱的,这些都是我老公留给我儿子的钱。”听到陈某为帮“小琴”解决困难,花光了自己的积蓄,小军心生愧疚,又向陈某借款50000元。
直至2023年初,小军提出要与“小琴”见面,但陈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,在小军的追问下便说“小琴”已经出车祸去世了。小军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,根本没有“小琴”这个人。
“我原本是打算给他介绍的,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。”原来,陈某为给丈夫治病花光了积蓄,丈夫去世后,她没有了收入来源,便在给小军介绍对象的过程中萌生了骗钱的想法。
经查,陈某共骗取小军12万余元,除一小部分用于日常生活外,大部分钱款被陈某用于给儿子买车。宣恩县检察院认为,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遂以涉嫌诈骗罪对陈某依法提起公诉。经审理,鉴于陈某认罪认罚,法院作出如上判决。
年关将至,逃不掉的相亲也如约而至。一些单身朋友在急于“脱单”的同时,也要学会看人识人,对于交往中只闻其名、未见其人或者以各种理由先谈钱的,需保持清醒,提高警惕,避免误入“甜蜜陷阱”。